金融机构法律业务
Hong Dao Lawyer

1、银行法律业务

· 为商业银行、政策银行和外资银行等各类银行提供法律服务;

· 为各项银行业务提供法律服务,包括提供咨询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律师工作报告,草拟、制作、审查各类法律文件;

· 为金融债券、政府债券、外汇买卖、信用证、担保、贷款抵押、按揭、储畜、信用卡、票据等业务提供法律服务;

· 为银行参与融资业务提供法律服务;

· 为银行的设立、变更、分立、合并、市场退出、关闭、清偿、破产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;

· 代理各类金融案件的诉讼与仲裁。

2、非银行金融机构法律业务

· 为证券公司、信托投资公司、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政策、法律服务;

· 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律师工作报告,草拟、制作、审查各类合同、协议;

· 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、变更、合并或者分立、债转股、股权转让、机构转让、资产重组、市场退出、关闭清算、破产等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。